闽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林彬 许志玲 欧新蕊)讨要债务本也无可厚非,但带人到债务人村里到处贴欠条,还持械打人,这就不妥,还触犯法律了。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朱某甲。
1月29日凌晨,朱某甲找堂弟朱某乙,以及蔡某、林某等人泡茶聊天时,大家聊起如何帮蔡某向洪某讨要4000元欠款。堂弟朱某乙提出到洪某的村里的电线杆去贴欠条,蔡某觉得是个好主意就答应。
于是,蔡某就将洪某写的欠条复印20多份。之后,在没有跟洪某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朱某甲、朱某乙、蔡某、林某等人一起开了两辆小车,来到龙海市榜山镇某村的洪某家族祠堂附近,在柱子和电线杆上贴上欠条复印件。洪某及其亲属发现后,赶来找蔡某等人,两方发生口角和拉扯,后朱某甲等人还用棍棒对洪某等人追打,洪某的叔叔洪某丁摔倒在地以后,朱某甲等人持手中的工具上前对洪某丁拳打脚踢,之后扬长而去。
经鉴定,洪某丁的伤情达到轻伤一级。朱某甲、朱某乙、蔡某、林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朱某乙、林某先行被抓获后被批准逮捕,这次朱某甲又被抓获归案。蔡某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