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再过1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昨天,最高检通报《10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其中,漳州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上不断创新,其组建的春蕾安全员队伍有效保护留守儿童,形成“漳州经验”,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性侵养女致怀孕 养父被判无期徒刑
此次漳州入选全国的典型案例,是起性侵案。
通报称,郑某性侵养女长达三年之久,并致其怀孕。2017年,春蕾安全员发现后向检察机关通报,漳州市检察院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后依法将郑某一案提起公诉,现郑某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如何让孩子们得到周全的保护,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同时,如果发生了此类案件,如何求助,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或幼童的权益?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春蕾安全员机制,是漳州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后而制定的。自2016年7月起,该院为解决留守儿童遭侵害发现难、发现晚等问题,与漳州市妇联共同拟定,并会同漳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下发了《关于组建春蕾安全员队伍的工作意见(试行)》,以各村(居)委会妇女主任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组建春蕾安全员队伍。2016年11月,一支2000余人的春蕾安全员队伍组建完成,实现了基层组织全覆盖。
意义:春蕾安全员机制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据漳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相关人士介绍,春蕾安全员队伍组建后,由检察机关对春蕾安全员进行履职知识技能培训,开通绿色通道,春蕾安全员可以就发现的问题直接联系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通过培训,让春蕾安全员了解怎么反映,反映哪些事。”上述人士介绍,该机制将处于安全困境的儿童分为环境安全、环境关注、环境危险三个等级,把环境关注等级以上儿童纳入综治网格管理,统一实行建档管理、定期走访、实时介入等系列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受害工作由被动受案向主动预防转变。依托春蕾安全员机制,检察机关联合职能部门关停3家在学校周边容留留守儿童上网娱乐的网吧、游戏厅。
此次典型案例的通报中,漳州市检察院创新制定的春蕾安全员机制,其典型意义在于依托群众组织扎根基层,发挥容易发现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优势,创新了未成年人受害案件线索的发现机制,进一步整合了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资源,为实现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与社会化有效结合,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有效拓展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渠道作出了有益尝试。
另外,除了上述做法外,该院用专业化办案贯彻少年司法理念、精细化救助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全方位帮扶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等多方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积极开拓创新,着力探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方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