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7月1日起,漳州市调整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上限标准由上年的3664元调整为3988元。下限标准,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东山、长泰、漳州开发区最低缴存下限为150元;云霄、诏安、平和、南靖、华安最低缴存下限为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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