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实习生 钟欣燕通讯员 黄智绵林修猛张小虾)一个掉钱引诱你捡钱,再来一同伙先你一步捡到钱,然后假装欲与你分赃巨款,其实骗你钱财才是真。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赵某啉因犯诈骗罪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2015年5月29日6时许,赵某啉及其同伙经共谋后到漳州开发区寻找诈骗对象,并“相中”赶着上班的中年妇女黄某某。他们中一人走在黄某某前面,假装不小心掉下一个袋子,待黄某某上前查看时,另一同伙抢先一步捡到袋子,并说里面有巨款,只要不说出去就与其分赃。然而,掉钱的同伙马上折回问黄某某有无看到钱,黄某某想参与分赃,便说没有,该人就求黄某某一同到公司帮他证明丢了钱,以此骗得黄某某上车。
车上,诈骗同伙唆使黄某某拿出银行卡及密码查询余额以验证清白,随后偷偷拿着银行卡,借口上厕所,实为到银行取款2万元。骗子得手后,还了银行卡,并称他们要去处理其他急事,让黄某某下车等候一下,马上接她去公司证明。黄某某下车后,等候良久,不见人影就去上班,数月后,才发现银行卡里少了2万元,报警后,警方经过研判,去年12月在南安市抓获赵某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