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立群)因转卖旧摩托车没办理过户,一直没有年检,造成新买的小汽车没办法挂牌。漳州一男子刘某竟想到通过谎报警情,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以此来给新车办理挂牌手续。9月10日,刘某因谎报警情被龙文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2016年8月份,年轻男子刘某到漳州龙文区蓝田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于龙文区云洞岩门口的一辆摩托车被盗,但对于案发的具体时间,刘某却交代得非常模糊。蓝田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由于刘某提供的信息不详细,民警只能根据刘某提供的大概案发时间作进一步推断,同时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查看,但一直未发现被盗摩托车的踪迹。
今年9月初,龙文交警大队查扣一辆未年检的摩托车,民警经查实该摩托车是一辆被盗车辆,而车牌号也刚好与刘某被盗的那辆摩托车牌号一致。经询问该摩托车现有的拥有者何某,何某却称该摩托车是其于2015年10月份向一车行购买的二手车,并不是赃车,并提供了一张转让合同作为证明。
那刘某为何称摩托车被盗呢?
随后,蓝田所民警通知刘某到派出所核实情况。在证据面前,刘某这才如实供述其摩托车并没有被盗,而是在2015年将摩托车卖给一家车行,后这家车行又将摩托车转卖出去。因转卖时,只跟车行签了转让协议,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转卖出去的车一直没去年检导致其新车无法上牌,为了给新车挂牌,没办法才谎报了警情。目前,刘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龙文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莫把报警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