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相关通知,对2017年度建筑业企业产值税收贡献和升级创优企业进行奖励。
经漳州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2017年度产值税收贡献大、晋升为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华东片区示范样板工程以及省优和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其中,芗城、龙文两区的晋升创优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市直国有企业升级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具体金额:市级125万元,芗城区20万元,龙文区55万元,龙海市830万元,长泰县80万元,东山县30万元,漳州台商投资区30万元,请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于2018年10月底将奖励资金兑现到位。
据悉,2017年漳州全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开展资质升级及创优工作,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屡创新高,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22.85亿元,比增10.9%;其中完成省外产值151.94亿元,比增19.9%。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70.33亿元,现价增长12.3%,位居全省第二。(记者 林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