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出台的《2018年度漳州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根据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病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14项。
此外,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方案明确,漳州市将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方案同时指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