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质量抽查是整个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既是评估清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各地经济普查前期工作的基本评价。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和漳州市实际,市经普办于11月19-25日,组成四个抽查组,对各县(市、区)分别抽取2个普查区进行单位清查事后质量抽查。本次抽查突出三个特点:
一、方法明。本次抽查结合了国家和省抽查的方式与内容,做到内容更加完善与可操作性更强。抽查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核查主要看普查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回访主要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抽查表,对抽中普查区内的全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采取“地毯式”清查方式重新登记一遍,以了解该普查小区正式普查登记时的真实情况。
二、要求严。本次抽查紧紧围绕复核普查对象是否重漏及界定是否准确这一核心,明确要求抽查整个过程严谨周密,各组到达抽中县后拆封宣布抽中小区名单,随后赴现场查看清查摸底表、普查小区图等基础资料,规划入户登记路线,对抽中普查小区内全部普查对象再次入户登记。
三、效率高。各抽查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的困难,在到达县(市、区)后,按照规定时点拆封、明确抽查小区,通知小区内的普查对象,要求积极配合。抽查工作做到一问、二看、三核实,通过询问普查对象,查看相关确权证等资料,认真细致填写抽查表。抽查完毕后,各组及时将数据录入电脑进行了汇总,并着手进行抽查报告的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