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存款2000万元。近日,南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梅,现已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13年至2016年11月期间,陈某梅以帮人过桥还贷、经营旅行社等为由,以月息1.5分至1角不等档次的高额利息作为回报,向南靖县的山城镇、靖城镇、金山镇等地的30多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警方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莫贪图眼前的“高收益”而抱有侥幸心理冒险投资,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蔡淑娇 戴伟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