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3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1月28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证照、涉费、融资、市场环境、转型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期盼,从为民营企业营造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良好的市场品牌环境和和谐的市场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改善漳州市营商环境,助推漳州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中,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从优化营商环境切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着力从破解“卡点”,通过“优流程”、“简环节”、“压时限”、“提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便利化的12条措施。如优化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冠市名企业名称核准权限调整至各级登记机关;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还有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等。
另外,为切实打破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出了4 条措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涉企收费问题加大收费监管力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通知》中还提出,重点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品牌环境,从企业品牌、质量提升、参与标准、计量服务、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的7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商标国际化战略;指导帮助企业走品牌发展道路,运用品牌效应增强企业竞争优势;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导入先进管理方法,促进质量提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继续实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重点围绕营造和谐的市场发展环境,提出积极拓宽动产抵押渠道、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打造公平诚信网络市场环境、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整合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行业商(协)会发挥作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7条措施,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