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因盗窃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这才刑满释放没多久,叶某乾又耐不住“盗瘾”,用自制工具盗窃两辆摩托车,后在家人劝说下自首。近日,漳浦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据查,叶某乾曾因盗窃罪分别于1997年和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而今年8月,叶某乾又一次“重操旧业”了。
8月30日20时许,叶某乾在漳浦一家超市门口,趁人不备,掏出随身携带的“T”形撬锁工具盗走吴某秀未上锁的摩托车。半小时后,叶某乾把偷来的摩托车藏到一小区的停车场里,又发现卢某香的摩托车也没有上锁。将偷来的第一辆车停好后,叶某乾故意出去绕了一圈后再回到停车场,故技重施,偷走第二辆摩托车。
经鉴定,两辆摩托车价值分别为4285元和11500元,均被叶某乾以3000元卖掉。
随后,叶某乾在其弟弟和表哥的劝说下到公安局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