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7日讯 即日起,参加职工医疗互助者,患重病的补助金最高可达19200元,比以往提高2600元。昨日,漳州市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会透露,漳州还将提高重大疾病慰问金标准。
漳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社会保障制度必要和有益的补充,通过一年来的试行,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提高了广大职工抵御重大疾病等社会风险的能力。截至11月30日,全市1559名干部职工得到互助慰问金共405.155万元,其中大病256人,补助343.325万元。
具体如下:
凡每年缴纳60元互助金的职工,患重大疾病补助金标准从以往的1.2万元至1.6万元,提高到1.4万元至1.8万元。
交纳36元互助金的农民工,补助金从以往的8000元至1万元,提高为1万元至1.2万元。
住院补助金从每天50元提高到100元。
在一个医疗互助活动周期内,最高补助从600元增加到1200元。此外,重大疾病慰问金标准也由1000元提高为2000元。但慰问金和补助金不能同时享受,慰问金只发给第一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在两个月内生重病,还不能享受医疗互助补助金的职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