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7日讯 昨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余某云,以涉嫌绑架罪、强奸罪批准逮捕余某池。
26岁的余某云平日在龙海颜厝镇新亭当摩的工,19岁的傅某是名“站街女”。检方调查得知,因女友跟傅某是好朋友,余某云知道傅某经常下半夜出现在新亭街站街卖淫,且傅某经常给钱让男友花。10月中旬,因手头缺钱用,余某云便决定劫持傅某,让她卖淫赚钱给他花。
为此,余某云还叫来表妹余某倩帮忙,谎称傅某经常欺负自己女友,要将傅某劫持出来殴打教训,让余某倩纠集同学陈某、蔡某劫持傅某。10月27日凌晨,4人守候在傅某平日站街候客的地方,等傅某出现后,由陈某、蔡某假装买春谈价钱,将傅某诱骗上车,并劫持交给余某云。
之后,余某倩和两名同学离开,余某云便又叫来表弟余某池,将傅某转移到芗城石亭镇仙景村出租屋内。次日,余某池见色起意,将傅某强奸。余某云要求傅某为他卖淫赚钱,傅某不肯答应,并称男友很有钱,让余某云向男友索要10万元。傅某男友接到电话后报警,当天下午,傅某便被警方解救出来(本报11月6日、21日曾作报道)。(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志敏凤 华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