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康哲鹏 郑秀敏 文/图)3月31日,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带队在角美镇上福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当晚19时36分许,在对一部车牌号为闽DJXXX8号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彬脸色泛红,说话有酒气。但在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时,张某彬现场拒绝配合。
民警随即对张某彬进行控制,并将其带至漳州市第五医院进行抽血检测。4月1日,血检报告显示,张某彬被查获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进一步查询核实中,民警发现,张某彬2014年8月已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该大队查处,其驾驶证目前仍处于暂扣状态。此次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二次酒驾,重蹈覆辙。
目前,张某彬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