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5月7日,漳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2019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计划自主招生1620人,比去年多了250人。根据意见,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24日-28日进行招生录取。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
报名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
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24日-28日进行招生录取,由学校确定具体日期,并自行组织招生。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招投档录取。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报名方式可实行学生自荐和学生所在学校推荐,两种方法任选其一。各校应在校园网站上开设网上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或指定本校具体场所,作为现场报名,为学生提供方便。
计划安排表
意见称,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今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我局或省教育厅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但不超过100人)。
两校以上重复录取 学生取消资格
今年,依然坚持“一生一录”原则,每位学生只能录取一所学校,为防止出现“一生多录”问题,要求各校所录取的学生必须签订承诺书,明确自愿且唯一报考录取本学校,未签订承诺书的学生不得录取。承诺书作为向市教育局提供核准确认录取的依据之一。两校以上重复录取的学生将取消该生当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意见》明确,全市所有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再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按照零分计算),否则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纳入全市中招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