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 文/图)9月9日上午,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排查工作会,布置排查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漳州市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漳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志民、副调研员蔡水金及各县(市、区)、投资区、开发区城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布置漳州市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的排查范围和区域,主要涉及城市建成区三大类六小项:水环境污染源(商业活动问题)、大气环境污染源(道路扬尘问题、餐饮企业问题、露天烧烤问题、渣土车问题)、土壤环境污染源(城市生活垃圾问题)。
会议强调,此次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治理排查工作是漳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定,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污染源排查工作。此次排查范围中的三大类六小项是职责所在,也是平时工作当中的重难点,所以要借势发挥,勇挑重担,忠诚履职,坚决贯彻会议部署安排,做到“知实务,识时局”,全力以赴抓好污染源排查工作。
此外,要认真落实具体排查工作,将排查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节点化,通过制定项目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参与,亲自指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科学调度,精准施策,集中精力,不折不扣,普查齐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准确掌握污染源以及污染源的数据,为下一步的治理夯实基础;要严把时间节点,各地区要立即行动,加强问题联络沟通,确保9月21日前完成污染源数据排查工作任务;要严格排查数据报送口径,报送材料主要领导要签字把关,确保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