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拟提出漳州市区市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公告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漳州市区市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即停放时间半小之内不收费,停放4小时及以内收费标准为3元/辆·次,停放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2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标准为20元/辆,停放24小时以后重新计费。
征集时间为10月14日至19日。反馈意见形式多样,来信可寄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18号楼),邮编为3630000;传真为0596-2525480;邮箱为zzgfj2525480@163.com;联系人是张万山,联系电话为0596-2525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