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周东军 庄雅婷 文/图)不到三百米的距离,饮酒后的女司机心存侥幸,贪图方便,驾车回家。10月9日晚21点30分许,在漳州开发区珠江路路段,黄女士被该区交警大队查获。最终,黄女士被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女司机酒驾被逮了
据介绍,事发当晚,该区交警大队正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拦截一辆白色轿车,当车窗摇下来时,女司机一副惊慌的样子立即引起民警的注意。
果不其然,车上散发着酒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据黄女士介绍,她与同事小聚时喝了酒,自己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所以当晚特意没有开车去参加聚餐,餐后同事将她从龙海送回漳州开发区,因为自己的车辆只停放在离家三百米远的地方,心想已经到“家”了,这么点距离,不会那么巧碰到交警,自己就顺道把车开回家,没想到竟“巧遇”交警。
交警提醒,安全没有捷径,事故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民警给予黄某严肃的教育批评,向其普及了酒驾的相关规定和酒驾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