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0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为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漳州市结合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提档升级和餐饮服务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督促餐饮业者诚信守法经营。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中,截至目前,漳州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6.1%,其中,全市公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实现对校园食堂管理的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为学校食堂餐饮工作人员戴上了“紧箍咒”,确保校园餐饮的安全。
同时,为督促学校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漳州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率先出台规定,落实各方责任。其中包括了《漳州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食安办及各职能部门、学校、学校食堂的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本地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而《漳州市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职责规定(试行)》,明确了校长(园长)、协助校长(园长)负责食品安全的校领导、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者等人员的校园食品安全职责,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督促学校及幼儿园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