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郑乐和)今天,记者从芗城公安分局获悉,该局于1月14日打掉一电动车盗销团伙,段某成(男,31岁,河南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张某平(男,38岁,平和县人)、江某发(男,34岁,连城县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据悉, 2019年12月以来,芗城区石亭镇辖区连续发生多起盗窃电动车和电动车电池案,为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石亭派出所抽调专职监控员与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组成工作专班,密切配合展开侦查工作,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大量视频监控资料并锁定其活动区域。2020年1月13日晚,联合专班根据线索,发现嫌疑人入住金峰辖区一酒店,石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该酒店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段某成。经突审后,又在石亭辖区内抓获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平、江某发,当场追缴被盗电动车3辆、电动车电池19组49粒。
经审讯,段某成、张某平、江某发对其各自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嫌疑人段某成于2019年年底以来多次在芗城区石亭镇等城乡结合部实施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池30多起,并将其部分盗窃的电动车和电池卖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平、江某发。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