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孙瑾)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帮助特定企业和个人战胜新冠肺炎疫情的财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于2月10日和2月11日两天内针对优惠政策指引,具体办理细则,政策落实保障举措等内容连发三则文件,为战“疫”注入更多税务力量。
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发生后,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加班加点投入生产,一线医护人员奔赴前线,驰援武汉。为支持这些企业和个人,帮助他们准确掌握及时适用近期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总局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指引中整理了包括近期新出台的四个税收政策公告明确的“六税两费”12项具体政策,并从政策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以及政策依据进行详细的介绍。
同时,税务总局积极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充分释放税费政策效应,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正处2月份申报纳税期,正是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的关键期,各级税务机关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落实好12项政策。为此,税务总局引发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用18条举措有力有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应享尽享,为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助力添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