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3日讯( 通讯员 赖青汗 蓝燕华 张丽君 记者 张恩培)6月2日下午,一场会签仪式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龙文、芗城、龙海、长泰、华安五地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共同会签《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州境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延辉,漳州市水利局副局长、漳州市河长办副主任陈进光等相关领导出席会签仪式。
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九龙江北溪流域出现了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流域治理存在力量分散、标准不一等情况,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呈现上升趋势。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州境内的龙文、芗城、龙海、长泰、华安五地检察机关,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形成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有利态势,旨在强化九龙江北溪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有效防控九龙江北溪流域生态环境风险。
据悉,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与河湖长办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系,提前介入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办案、开展联合巡查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提升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共同打造毗邻地区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绿色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