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0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黄喆煜黄淑菲 沈育汝)记者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为加快推动运用电商新业态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漳州市从第2季度开始执行新的电商政策兑现条款。本次兑现将以季度数据为依据,每个季度执行兑现一次,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和加油,提升企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悉,对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且当季利用电商平台实现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或农产品15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当季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当季奖励不超过30万元,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入驻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漳州产品销售专区(如产业带、特产馆、知名产地、一县一品等)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入驻平台费用补助5000元。此举将进一步鼓励传统行业触网升级,降低企业申报门槛。对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漳州产品销售专区季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平台合作运营商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注: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奖励?
1、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对于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且纳税在本地的电商企业,可视为独立法人企业,同意其申报,并按其实际纳税归属地,由所在地电子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并出具初审意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
注:申报材料什么时候提交?
政策每个季度执行一次,企业请分别于7月18日、10月18日以及2021年1月18日前提交材料。对企业奖励补助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注:企业如何申报奖励?
·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商务局提交。
·芗城和龙文区企业由所在地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复审。
·其他地区(包括开发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请向当地商务部门咨询。
注:申报材料在哪里下载?
·请在漳州市商务局官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