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5个月盗窃14起 11岁就开始作案
高某强今年才21岁,漳州龙海市人。别看他年纪不大,可是盗窃“经验”已经非常丰富了,加上这次进看守所,已经是“三进宫”了。
而从今年5月份开始,短短5个月的时间,他竟然只身作案14起。
昨天上午,龙海警方通报了此案。导报记者在龙海市看守所,见到了他。
5个月作案14起
今年10月18日下午3时许,龙海市浮宫镇邱厝村的一卫生所门口,来了一名年轻男子。
男子四周环顾了一圈,发现没人,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手套戴上,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钳子、螺丝刀,将门撬开进入门诊室……
就在他拿着赃物准备离开时,被群众当场擒获,并扭送浮宫派出所。
这名男子,就是高某强。通过审讯,让民警都感到意外的是,5个月的时间,高某强一人就连续作案14起,盗窃财物合计近5万元。
浮宫派出所民警高警官介绍说,今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高某强独自窜到浮宫镇际都村古厝埔高某的院子里,看四周没人后,便拿着院子里的长竹竿,伸进窗户里,将厨房后门打开,进入屋内。
“他进入屋后,用螺丝刀撬开卧室的抽屉,光现金就盗取了3000元,还有一套旧版人民币和一枚金戒指。”高警官说,这一次高某强共盗窃财物价值约4294元,“从5月份开始,直到10月18日被抓,高某强共作案14起。”
11岁就开始盗窃
高某强说,他第一盗窃的时候,大概11岁,和朋友一起,在邻居家偷了一些现金和贵重首饰,“当时是被我的朋友唆使的,他比我大三四岁,还威胁我说,如果不跟他一起去偷,就要打我”。
“第一次偷,心里很害怕,那次后来还被邻居找上了门。”高某强说,“不过偷的次数多了,就不害怕了,我的家人都劝我,叫我不要再偷东西,可我就是改不了。”
有了钱,高某强就跟朋友玩乐,吃饭、喝酒唱歌,“钱花光了,再去偷,那时就是不想去找份工作。”他说。
高某强说,他还有个仍在读书的妹妹和一位年事已高的奶奶,“我爸爸在4个月前去世了,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奶奶了,她今年已经92岁了,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见到她老人家……”
据介绍,2008年8月28日,高某强因盗窃罪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0年3月23日,高某强又因盗窃罪,被龙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