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周东军 )今天,记者获悉,新学年伊始,漳州市委文明办、市道安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66.8万名学生中开展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旨在提升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巩固文明校园创建和平安校园建设成果,为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助力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据介绍,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采取中小学生自愿“认星”的方式,并作为入队、入团、入选班干部以及评选“三好生”“新时代好少年”的必备条件。每学期期举行二次,以班级为单位,每次人数为班级人数的25%,一学年“认星”覆盖率达到100%。漳州市委文明办、市道安办、教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设计制作文明交通之星“星章”,认证“文明交通之星”的同学必须佩带“星章”,时刻提醒自己并接受监督。
据悉,“文明交通之星”必须遵守 《校园“文明交通之星” 安全守则》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并主动提醒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劝阻其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学校每学期推选出“文明交通之星”的10%进行学生大会通报表扬,并发给纪念品。“文明交通之星”如有违反《安全守则》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由当地公安交警和学校给予“摘星”处罚。被“摘星”的同学后续表现良好的,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认星”活动。漳州市教育局、公安交警支队微信微博开设“每日一星”话题,推介表现突出的“文明交通之星”事迹,同时也将同步通过各大媒体专栏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