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在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职称证书时,存在弄虚作假。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处理意见,对福建省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该企业作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理。
工商资料显示,福建省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 陈永贵,注册地为漳州南靖县,属于建筑业行业。
据悉,2020年8月7日,福建省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提交的职称人员刘洋、李明道的职称证书,经职称证书发证单位核实为虚假证书。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技术负责人业绩及企业业绩批前审查和批后核查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最终,对福建省晨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上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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