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芗交宣)开车不小心撞到护栏,及时报警处理即可,但是漳州一司机心存侥幸,以为撞了护栏后,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掉。近日,在漳州芗城区新华西路与南昌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撞护栏逃逸的交通事故,司机被重罚。
据悉,9月3日2时48分许,一辆在新华路上由北向南行驶的红色汽车,在途经新华路与南昌路岔口时,撞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随后逃离。
芗城交警在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在调取大量监控后,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该车驾驶员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严厉处罚,同时赔付受损护栏相关损失。
交警提示, 道路护栏属于道路交通设施,是社会公共财产的一部分。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驾驶员除支付相应赔偿外,还将担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