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助老员在养老服务机构及老人之间搭起桥梁,及时了解老人需求并反馈给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帮助老人解决生活难题。助老员由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组成,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在便利老人生活起居的同时,帮助助老员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据了解,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养老服务设施运行管理,采集本辖区老年人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辅助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留守、空巢、孤寡等特殊困难老人巡访关爱,实施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帮扶等,具体岗位职责由我市各地民政部门制定。政策一出台,我市各地积极响应。原计划开发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400个,目前已实际开发出了444个。
2020年我市本级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20多万元,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村(居)助老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可喜的是,目前首批录用的444名村(居)助老员已全部走上工作岗位,就近就地就业,实现了稳定脱贫。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通力协作下,我市建立健全了一套稳定的村(居)助老员工作机制,形成了可操作、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村(居)助老员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