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城管宣 文/图)11月11日下午,漳州市副市长李勇来到漳州市城管局调研社会治理能力工作,漳州市城管局局长吴志民、芗城区、龙文区城管局分管领导、漳州市城市物业中心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就物业管理与服务、“两违”综合治理、社会信用建设、业委会建设等方面进行座谈。
李勇指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政治、法治、德治、自治和智治等“五治”的融合。从政治角度看,漳州市目前在探索的红色物业、社区和物业相互融合等,能够形成良性互动;从法治角度看,可以在自身能力和职责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制度机制上的创新;从德治角度上看,要让城管执法既要有刚度,也要有温度;从自治角度上看,漳州市城管局即将探索的业委会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相信若能坚定不移推行下去,会取得很好的效果,也会成为典型经验;从智治角度上看,要通过智慧手段如智慧城管等智能化技术,规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
会上,吴志民介绍漳州市城管局关于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漳州市物业管理职责由漳州市住建局移交至漳州市城管局,各县(市、区)纷纷进行职责移交,同时,也给省内其他地市提供参照,将物业管理工作并入城市管理工作中。经过一番摸索,漳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克服困难,逐步使物业管理工作迈上轨道。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共摸底320家,物业服务项目共758个,物业服务总建筑面积累计8548.17万平方米。近年来,物业服务成为朝阳产业,大众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可度逐渐提升,物业服务对基层社会治理起到了功能性的作用,特别是在防抗新冠肺炎疫情中尤为明显,物业成了防疫的最后一道关键关卡。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物业也将在垃圾分类、社会治理、网格化等方面充当重要角色。
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漳州市城管局推出多条举措,规范物业企业行为:一是法规落地,2019年1月1日《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围绕物业企业依法管理,举办培训班,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吸收法规,让法规 “接地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漳州市城管局正在积极草拟相关工作方案。二是规范自律,推动物业协会制定出台《漳州市住宅物业服务费行业参考价及物业服务等级》,把物业收费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挂钩,并接受社会监督,进行行业自律。三是信用评价,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制和项目负责人首要责任制的信用管理挂钩机制,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者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四是红色物业,市、区两级纷纷成立物业行业党委,加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让党旗在物业行业飘扬。五是理顺机制,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同时,明确市、区两级城管局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权责清单,全面理顺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责任边界,推进中心下移,属地管理,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延伸至两区、街道及社区。六是数字平台,以智慧城管平台为枢纽,配套开发漳州智慧城管物业管理系统,采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等相关电子信息,深化构建物业服务行业数据库,纳入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信用综合评价的工作范畴,创新管理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