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1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医保宣)近日,为进一步推进漳州市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漳州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公立医院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病种,共177个,其中西医165个、中医12个,自2020年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近年来,漳州市医保局稳步推行以按病种收付费方式为主的复合方式医保支付改革,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利于减轻患者医疗负担。通过深入医院调研、提取历史数据、多轮征求意见等方式,累计推行实施执行四批按病种收付费病种共548个,并在实施过程中开展“回头看”,对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与实际费用偏差较大的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