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许贺 徐标华)20日下午4时20分许,在沈海高速漳州市诏安溪南服务区,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开展日常交通执法,发现一部黑色小型汽车存在超速违法,该路段限速110km/h,该车时速为136km/h,超速比达23.6%,并存在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发现此警情,现场民警立即开展核实排查。该涉嫌违法车辆在靠近服务区入口时,立即停车靠边,犹豫不前。于是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引导至服务区安全区域作进一步核查。当民警询问该驾驶人是否遮挡号牌并存在超速行驶时,该驾驶员一口否定并称未遮挡号牌。直到民警出示监控系统拍摄的证据照片时,该驾驶人才承认其存在遮挡号牌和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许某陈述,当他刚要进入服务区时,发现服务区有高速交警在执法,于是立即靠边停车,以最快的速度将车辆前后的“VIP”遮挡布取下并藏匿于车内的坐垫下,并以此逃避处罚,没想到最终还是无法逃过现场执法民警的火眼金睛,表示悔不当初。最终,许某因两条次违法分别被处以:超速行驶记6分,罚款100元;遮挡号牌记12分,罚款300元,合并处罚给予记18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十次事故九次快,遮挡号牌后还超速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超速行驶,请勿遮挡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