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9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沈敏惠 郑秀敏)今天,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台商区大队(以下简称台商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成功查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并依法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2021年1月10日22时56分许,台商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湖中路万益广场路段,有一起三车剐碰事故,出现车损,但无人受伤。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并拍照取证,随后将自称当事人的周某带回进一步询问调查。
后经询问,结果却出乎民警的意料。该起事故发生时间为22时10分许,但周某直到22时56分许才报警,时间间隔过长,周某未提供合理理由。而且,周某在叙述事故经过时,对事故场景、车辆信息等表达断断续续,言语不明。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感觉事有蹊跷!在民警的接连追问和法律宣讲下,周某顶不住内心压力,如实交代了其出于朋友义气,替人顶包,实际肇事驾驶人是李某,并主动联系李某到案接受调查。
1月11日中午,肇事驾驶人李某到案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了事故原本经过。原来事发当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害怕被交警查出,便教唆朋友周某前来顶包。随后,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已无法检测出酒精含量。
目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教唆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车辆逾期未检验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2220元、驾驶证记15分;周某因提供虚假证明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