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0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黄爱金 林涛 陈哲)为有效治理高速公路“抛洒滴漏”行为,进一步净化高速公路运营通行环境,深化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推动“路域环境提升年”落实落地,1月19日,漳州高速公路公司联合漳州高速交警正式启动“抛洒滴漏”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联合专项行动按照分工协作、互助协同的原则全面推进,主要由漳州高速执法部门协同高速交警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站点、重点时段(夜间及高峰期)的管控,同时针对运输车辆货物捆绑不牢固、不遮盖篷布、掉落货物等滴洒漏行为进行查处,并组织人员深入运输和生产企业、沿途村镇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展宣传工作,强化源头管控。专项行动在漳州高速全域进行开展,截至目前,漳州高速公路公司共出动执法人员983人次,检查货车866辆次,开展宣传46次,开展联合执法14次,约谈企业3次,分发宣传材料653张,进入企业宣传6次,查处抛滴洒漏车辆6辆次,处罚金额6000元。
漳州高速公路公司同步向社会发出线索有奖征集,号召广大司乘人员发现在高速公路通行的运输车辆存在货物捆绑不牢固、不遮盖篷布导致货物“滴洒漏”的或者车辆从车窗抛物的,可收集相关视频或者照片作为证据,并拨打12122或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596-2173000)进行举报,同时将视频或照片等证据发送至信息中心邮箱(1328460038@qq.com)或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指挥中心指定邮箱(993812016@qq.com),经漳州高速公路公司信息中心或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核实属有效举报的,由漳州高速公路公司给予每个举报者5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