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钦顺)3月14日晚上,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和溪中队在和溪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私家车超员的违法行为。
据悉,事发当晚10时许,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为闽E65***号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随后,执勤民警透过玻璃发现车内较为拥挤,有超员嫌疑,经核查,发现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实际乘坐6人,超员1小孩。司机解释称周末带家人去龙岩游玩返回,小孩子比较多。面对民警的核查,驾驶员说,车上的孩子不算一个“人”,试图说服民警不对自己进行处罚。不过民警表示,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是规定了"数量”。所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通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员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今后坚决杜绝这种行为再次发生,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做出记分的处罚,并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