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近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漳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通告称,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通告称,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0: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噪声管控时段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夜间施工申请。6月7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6月25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公共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应严格控制音量。不仅如此,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此外,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为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