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障疫情防控系列措施有效实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今天,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实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包括涉及疫情谣言、传谣等四类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依法严厉打击拒不申报相关信息的行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从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台商区、返台商区人员,应当主动向村组、社区或所在单位申报相关信息。不报、瞒报、谎报病情、就诊史、接触史、旅居史、行踪轨迹等重要信息,拒不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排查的,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依法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健康登记、隔离措施的行为。漳州台商全区广大居民应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人员采取的扫码测温、身份核查、车辆检查、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拒绝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报告,在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治疗措施,无视提醒或者不听劝阻,对防疫工作人员实施暴力、威胁和故意伤害的,扰乱单位秩序或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以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造谣、传谣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的,故意编造、传播、转发各类涉疫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依法严厉打击涉公共场所违法犯罪行为。疫情期间,棋牌室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须的人员密集性场所,经营管理者不听劝阻继续营业的,聚会、聚餐、宴请、聚众打牌、打麻将,不听劝阻的,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台商警方提醒:阻击疫情传播人人有责,打击违法犯罪寸步不让。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