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李昌乾 通讯员 泰法宣)如今超市东西琳琅满目,也可以任人挑选。但却有不务正业的人打起了偷超市东西的歪主意,在四进超市窃得六件物品后最终被抓。近日,李某生因犯盗窃罪被长泰法院判刑。
据悉,被告人李某生,嗜酒如命,有着近二十年的酒龄,几乎天天喝酒,曾多次因饮酒过度被送医,但他却“乐此不疲”。一天,李某生酒瘾又犯了,家里又没酒,他便来到某超市趁没人时,将一瓶劲酒偷藏在外衣内口袋后离开,半路便将该瓶酒喝光后将酒瓶扔掉。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李某生以同样的方法先后四次到超市偷得了酒、果汁及罐头等。超市工作人员盘点发现物品缺失,调取监控发现此事后报警而案发,李某生被抓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已退赔超市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长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四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然被盗物品价值不大,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判处李某生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