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8日讯(通讯员 林志鑫 杨志鹏闽南网记者 梁政文/图)日前,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首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漳浦县“多证合一”改革又向前迈进一大步。
近日,在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漳浦某茶商行的孙女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仅用十几分钟就把经营手续全部办成。
“以前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都要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到食药窗口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现在只要在办理执照时一并备案,就可以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节省很多时间,比以前方便多了。”孙女士说。
9月16日,漳浦县出台《关于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改革对象涵盖全县所有市场主体,是对食品经营许可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重监管”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全县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均可通过市场监管局设置的登记服务窗口办理将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无须单独取得备案凭证即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实现“一证准营”。
需注意的是,此项改革范围不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其他食品。申请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用语统一表述为“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或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相关经营范围条目有调整的,以市场监管总局调整的条目表述为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多证合一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与审核审批股股长刘美丹介绍,通过改革将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在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就可以领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准入即准营。这一改革措施实现了一次申请,当场办结,让群众跑两趟变为最多跑一趟,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为经营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据介绍,作为全省首创,此次改革的目的在于简政放权,不是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仍然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其场所条件、设备设施、过程管理、食品安全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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