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1日讯 因围攻殴打工商执法人员,昨日,江某渊、江某珍、江某中被龙海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29日10时许,龙海市港尾镇政府、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派出所等部门,在辖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规范化建设的联合执法行动。
当天11时许,联合执法小组到港尾镇石埠村江某章(已死亡)经营的水暖配件商店检查时,江某章拒绝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故意将其母亲推倒在地,并以此为借口,煽动并伙同被告人江某渊、江某中、江某珍等人,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黄某发。经法医鉴定,黄某发的伤情评定为轻微伤。(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