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优化提升“五大工程”工作方案》出台,明确将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化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主城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含出租、网约、共享电单车)达到35%以上(其中公交车达到20%以上)、乘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交正点率达到80%以上、公交新能源化率达到100%。
1实施公交线网优化工程
调整优化现有公交线网。采取优化走向、截弯取直、缩短运营里程、调整首末站等方法,年底前完成6条线路过长、3条非直线系数过高和3条重复系数过高线路的调整优化,到2025年完成所有公交线路的调整优化。
加快发展新增公交线路。年底前开通漳州高新区至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城际快线、芗城区至漳州动车站的公交快线、龙文区至漳州动车站常规公交等3条线路。
加快公交专用道(多乘员车辆专用道)建设。年底前,在胜利路、水仙大街、迎宾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多乘员车辆专用道)及完善信号指挥、监控管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保证公交优先通行权,提高公交的行驶速度和准点率。落实城市道路、小区建设公交站点(微首末站)、公交专用道(多乘员车辆专用道)“三同步”工作机制,至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公交专用道(多乘员车辆专用道)路网体系。
2实施公交场站支撑工程
完善配套公交首末站。在城市新功能区及城市居住区、大型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场所、旅游景点配套规划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休息区功能的公交首末站。到2025年,结合西湖公园、湘桥湖公园、七星湖公园(高新东片区)、南湖公园和职教园区等项目推进,新增及配套建设5处公交首末站。
完善公交微枢纽。年底前在主城区完成女排娘家、沃尔玛商圈、南湖(三馆)片区和碧湖城市广场等4个公交微枢纽的选址和建设。2023年至2025年,按照每年3个目标(不含新建小区、道路),推进主城区公交微枢纽建设。
推进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新建道路(背街小巷除外)必须配套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已建道路上的直停式公交站点,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结合道路改造、地块开发等进行港湾式改造。
完善“东南西北中”公交枢纽。东部公交枢纽站2023年开工,2024年投用;客运中心站2023年底前完成综合运用改造;南部公交枢纽站年底前完成选址,2023年完成交地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开工,2025年上半年投用;石亭停保场今年第四季度与北部公交枢纽站同步完成交地,2023年第一季度开工,2023年底前完工投用。
3实施公交运行管理工程
实行公交线路“潮汐式”改造。运用客流统计系统,密切跟踪改造后线路运营效果;按照“一区一案”“一线一策”原则,推进公交线路科学化、个性化运营方案。
打造“公交+共享电单车”模式。推进共享电单车向公交亭靠拢,开展共享电单车进小区、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试点。年底前,完成搭建“漳州市公共电单车监管平台”,推动市区共享电单车运营单位整合,完成围绕公交站台50米覆盖半径范围内共计255个共享电单车智慧驿站改建新建工作。
构建智慧低碳公交。完善公交智能调度平台功能开发建设,推进智能公交站台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年底前推动26个公交站台改造;完成5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新增、更新任务,2025年公交新能源化率达到100%。
鼓励推广订单式公交。支持公交企业面向工业园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群体打造订单式、定制式专线公交。
4实施运营体制创新工程
方案提出,借鉴龙岩等地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交运营服务成本规制;加大站场建设财政扶持,大型公交站场建设采取“一事一议”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创新经营理念,鼓励企业挖掘公交商业潜能,打造公交枢纽商业综合体;强化内控管理,减少车辆运维成本,提升车辆运行效率。
5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方案明确,将扎实开展行风创建活动,提升司乘人员综合素质;完善公众监督制度,提升群众对公交的满意率;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确保到2025年底前人车比不低于1.5∶1;完善公交安全保障机制,打造平安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