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已在漳州、福州、莆田、龙岩、平潭及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贴息(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其主贷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缴存地在这六个中心的,可在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办“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
据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指的是逐月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原先这一业务由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独立开展,服务范围和效能效益有限。“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开通后,可有效解决贷款职工家庭成员因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分属不同公积金中心,无法办理冲还贷业务的难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职工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均可申办,极大拓展了冲还贷业务的受益群体,将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目前,我市“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暂采用线下现场办理方式。符合条件职工可持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约定的一类还款银行卡原件等相关办理材料,前往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记者蔡柳楠通讯员黄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