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市广大民众的国防观念、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控制系统总体性能及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定于2023年9月18日10时00分起至10时3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预先警报: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时20分至10时23分,鸣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民众相互告知,不要恐慌,注意辨听、识别防空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3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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