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43个城市依照区域位置被分为7个城市群,漳州作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代表入选。福建省一同入选的城市还有福州、厦门、泉州。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我市相继出台《漳州市存量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方案》《漳州市促进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等文件,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并依法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市场化配置,实现存量变增量、低效变高效,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试点城市将通过探索创新,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记者 刘婧 通讯员 翁思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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