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副林长黄水木带队前往云霄县马铺乡、火田镇、列屿镇,调研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市领导一行深入龙镜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茂科技有限公司、中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实地察看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产供销一体化花卉经营、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林业局和云霄县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加快推进林改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市领导指出,漳州林业资源丰富、生态优势明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基础、有条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林改工作,巩固扩大林改成果,加快实现漳州生态环境高颜值、林业发展高质量、林区群众高收入,为全省乃至全国林业改革工作探新路、作示范。要强化结果导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着力推进“三权分置”、提升规模经营效益、实施森林科学经营、拓展林业碳汇开发、支持发展绿色产业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要强化典型示范。制定出台帮扶措施,加强跟踪指导,注重学习借鉴,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林改典型。同时要总结提炼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梳理汇编工作模式和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林改工作在全市迅速全面铺开。要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会商通报、监督问责和定期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储备林制度,加快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等模式,以完善的机制推动林改工作向纵深发展。(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