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了300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漳州5个集体和2名个人入选。
其中,芗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入选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云霄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一级科员吴漳云入选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福建闽南司法鉴定中心入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华安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陈英凤入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94件(含认罪认罚案件4999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499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240.02万元,挽回损失3544.4万元。(记者 蔡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