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贵州老乡聚在一起,手持仿真枪,深夜抢劫两名妇女,抢得两部手机。日前,经漳州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韦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韦某红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去年8月18日晚,周某在长泰经济开发区积山村提议抢劫后,韦某红和韦某均表示同意。19日晚,3人携带水果刀和仿真手枪,雇摩的来到长泰县城江滨公园寻找作案目标。23时30分左右,3人发现刘某、戴某两人坐在一条凳子上聊天,就用水果刀和仿真手枪威胁她们将钱拿出来。在得知她们身上没钱后,就将她们拿在手上的两部手机劫走。后来,3人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刘某被抢的手机价值1233元,戴某被抢的手机价值1189元。现被抢的两部手机已物归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