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医保中心获悉,6月1日起,在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且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可以“免申即享”。
据悉,符合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的条件为:在漳州市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交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在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科住院分娩且按病种编码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未通过其他途径(现场或线上)申请过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通过“漳州市医保中心”公众号或登录闽政通APP完善个人信息,生育津贴将于分娩次月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曾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