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曾因盗窃受过两次刑事处罚,却屡教不改、再次出手,跨区盗窃摩托车。近日,经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4年5月1日20时许,出狱不满三个月的南靖男子赖某生欲偷一辆摩托车供自己使用,从暂住地龙海乘车至长泰,后闲逛到某小区,将一辆停于小区车棚的白色五羊本田摩托车推至小区门口,并通过手机App叫来一辆货车将该摩托车运至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旧汽车站后,用买来的螺丝刀将摩托车车头锁撬开后骑至龙海其暂住地藏匿。
5月7日,赖某生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上述摩托车已返还被害人。经漳州市长泰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上述摩托车价值2862元。(记者 肖颖婧 通讯员 黄从余 吕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