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胜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南煌、雷黄文君、唐胜春及委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胡敦金,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叶俊霞,区法院院长林银木、区检察院检察长郭荣龙和区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芗城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2024年第三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接受部分区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请求。
漳州市芗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剑雄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漳州市芗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张惠珊为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局长;决定免去:
曾超的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唐凌的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漳州市芗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李赏识的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漳州市芗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陈智勇的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