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李亚树出席会议。副市长余向红,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岗位变动,会议决定接受黄榕城、简清溪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免去黄榕城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并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漳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漳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漳州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财政科技支出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审议《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修改稿)》(二审),并召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专题询问会。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第四十七次、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事项。(记者蔡柳楠实习生陈可怡)